115學年度國民小學結合英語文之跨領域課程試辦計畫開跑囉!歡迎踴躍申請

一、依據本局國際及雙語教育計畫辦理。
二、本案採學校自由申請為原則,計畫資訊摘述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實施對象:公立國小一至六年級。
(二)實施期程:115學年度(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實施原則與方式:
1、本案試辦計畫須於正課時間(第1-7節)辦理。
2、學校衡酌師資與校訂課程規劃後,申請年級數量至少一個年級、至多六個年級;申請試辦之年級,須全年級每班每週增加一節結合英語文之跨領域課程。
3、倘校內無編制內正式教師可執行本案計畫,得聘請代課教師以協同教學方式執行,並由本局補助鐘點費。
4、本案試辦計畫補助經費依學校規模核定經費額度,公立國小一到六年級普通班班級數12班以下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13-35班補助上限為25萬
元,36班以上補助上限為35萬元。補助校數以100校為原則。
三、有意願申辦之學校請填妥申請表件1份,於1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將核章申請表正本(含課程規畫表及經費概算表)紙本3份及電子檔WORD檔案1份免備文送本市英
語教育資源中心何先生收(電話:7104916、電子信箱:ketr003@tgp.kh.edu.tw)。
四、上開計畫核定學校,請於執行期程結束後1個月內(116年8月31日),每校每年段繳交核章成果表掃描pdf檔案各1份,免備文寄至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何先生電子信箱:ketr003@tgp.kh.edu.tw,結餘款繳回本局。
五、本案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核予實施學校人員1至3人,每人嘉獎1次(如承辦人提高獎度,則敘獎人數應相對遞減):另承辦單位逕依前開規定辦理敘獎。
六、本案聯絡人: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何先生、電話:(07)710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