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局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4學年度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1份,請公告週知並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下稱國教署) 114 年5 月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765號函辦理。
二、旨案簡章資訊摘要如下,餘請詳閱簡章(如附件):
(一)遴選員額及資格:
1、遴選員額:遴選專業工作人員,正取1人,備取3名。
2、遴選資格:
(1)國中小編制內正式英語文教師,具備三年以上合格教師之英語教學年資,且曾協助辦理英語活動相關經歷或參與雙語計畫且成效良好。
(2)具服務熱忱、樂於團隊合作、善於溝通等人格特質,能與不同國籍教學人員共同備課、協同教學或指導教學。
(3)英語文檢定達B2以上程度。
(4)具文書及資訊軟體應用能力。
(5)熟悉國教署計畫引進之外籍英語教師、外籍英語教學助理(含全時及部分工時)計畫及英語/雙語相關業務。
(6)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發聘任用者,應予無條件解聘,未發聘任用者,註銷錄取資格。
(二)工作聘期:自民國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若服務期間依本市教育局英語教育資源中心服務績效考核暨獎勵實施計畫,考核表現優良,將得以於新學年度續聘。
(三)補助基準:本局得安排專業工作人員以全部時間或部分時間支援教學顧問業務,並以全部時間支援為優先,其所遺課務所需經費由國教署及本局經費補助。
三、報名方式:請於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設於鳳山區曹公國民小學,地址:830025高雄市鳳山區縣衙里15鄰曹公路6號)徐老師收。
四、旨揭遴選通過者相關資料由本局賡續提送國教署辦理複試。
五、本案諮詢電話:徐老師(電話:07-7104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