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局辦理「114學年度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1份
旨案計畫重要資訊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國中小編制內正式英語文教師,具備三年以上合格教師之英語教學年資,且曾協助辦理英語活動相關經歷或參與雙語計畫且成效良好。
2、具服務熱忱、樂於團隊合作、善於溝通等人格特質,能與不同國籍教學人員共同備課、協同教學或指導教學。
3、英語文檢定達B2以上程度。
4、具文書及資訊軟體應用能力。
5、熟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計畫引進之外籍英語教師、外籍英語教學助理(含全時及部分工時)計畫及英語/雙語相關業務。
6、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發聘任用者,應予無條件解聘,未發聘任用者,註銷錄取資格。
(二)主要工作內容:
1、協助輔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計畫引進之外籍英語教師、外籍英語教學助理(含全時及部分工時)及辦理英語/雙語相關業務。
2、推定英/雙語相關政策,執行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交辦任務。
(三)工作地點: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高雄市鳳山區曹公國民小學)。
(四)任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若服務期間依本市教育局英語教育資源中心服務績效考核暨獎勵實施計畫,考核表現優良,將得以於新學年度續聘。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1、初試:由本市教育局採書面文件審查,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初審錄取(含備取)名單公於本中心網站( https://english.tgp.kh.edu.tw )。
2、複試:通過初試者,由本市教育局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安排複試。
(六)報名方式:於1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設於鳳山區曹公國民小學,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縣衙里15鄰曹公路6號)徐老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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