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2學年度【國中小英語文教師英語課採全英語公開授課暨教學影片獎勵】實施計畫,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

一、依據「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計畫(110至113年)」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1300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資訊摘要如下,餘請詳閱計畫如附件:

(一)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含完全中學附設國中部或小學部)英語(含正式、代理、代課、實習)教師。

(二)申請資料:申請審核本案計畫之英語課教師,應備妥計畫內所述資料提交至所屬學校,並請學校向本市英資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申請審核本案計畫之英語課教師,應備妥以下資料提交至所屬學校,並請學校向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鳳山區曹公國小)提出申請。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承辦人陳小姐,TEL:(07)710-4274分機833。

(三)請依照下表項次依序排序後,彩色掃描成一份pdf檔後,請上傳至雲端https://forms.gle/hXRunz9U98mBvwc56

項次項目規範與評定標準
1英語使用比例至少70%
2觀課人數觀課人員至少2人
3教案節數1節
4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全英語教案

(3)共同備課紀錄

(4)觀課紀錄表(至少2位觀課者記錄,共2份)

(5)專業回饋紀錄表

(6)教學影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7)校內英語教師名單暨教學影片

(四)獎勵辦法: 

 1、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繳交所有申 請資料且通過審核之授課教師核予嘉獎1次。 

 2、教師獎勵:授課教師參與本計畫所繳交授課影片經審 核後: 

   (1)達90分以上特優者,每位教師核予嘉獎2次,並核 發該件獲獎之教學影片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000 元。 

   (2)達80-89分優選者,每位教師核予嘉獎1次,並核發 該件獲獎之教學影片獎金1,500元。 

   (3)作品未達優良基準者,得予從缺;本中心並得依實 際參賽情形調整獎勵名額,以資鼓勵。 

 3、學校獎勵:學校申請案件通過審核之公開授課教師比佔全校實際教授英語課之英語教師(含代理代 課)50%以上者,行政人員1-2人嘉獎1次;70%以上 者,行政人員3人嘉獎乙次;90%以上者,行政人員4-5 人嘉獎1次,另獲頒獎狀乙紙。 

 4、活動圓滿結束後,承辦單位相關人員由學校逕依「高 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 定」本權責予以敘獎。